保障醫療人員權益 3年勞檢7千餘場 罰鍰2.7千萬元 以違反超時加班最多

外勞社記者黃秀娟 | 2018-03-23


為保障醫療從業人員勞動環境,勞動部次長林三貴報告指出,近3年針對全國醫療院所實施勞動條件檢查共7,743場次,查獲違反件數計870件,累計罰鍰金額達2,741萬元,其中以違反超時加班情況最嚴重,另已規劃107年度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及勞工健康保護專案檢查,持續以監督檢查、輔導及宣導等措施督促落實勞動法規。

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2日邀衛福部與勞動部就「SARS十五週年,醫護勞動條件之改善情形-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、降低我國醫護護病比、醫療評鑑與勞動權益檢查,整體醫療環境」專案報告。

林三貴指出,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療從業人員,除醫師及依公務人員法令進用之人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外,其餘受僱者,自87年起陸續指定適用勞動基準法,受僱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則是規劃在108年9月1日。

林三貴說明,勞動條件檢查情形,自104年至106年期間,全國針對醫療院所計已實施勞動條件檢查7,743場次,違反件數計870件,累計罰鍰金額達2,741萬元。主要違反態樣為勞動基準法第24條(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)、第32條第2項(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)、第30條第5項(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)及第39條(假日工作未依規定給付工資)。

對於違反法令規定者,除依法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外,涉及衛生福利部業管部分,並移送該部督促醫療院所改善,保護醫療業從業人員勞動權益。
至於為督促醫療機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身心健康保護規定,勞動部於105年至106年針對165家醫療機構實施「勞工健康保護專案檢查」。
檢查結果,其中違反過勞預防規定(如未訂定過勞預防計畫等)者計75家,已依規定通知限期改善,對於經複查仍重複違反規定者計2家,除處以罰鍰6萬元,並列為今後重點檢查對象,以促使醫療機構落實勞工健康保護措施。

他指出,勞動部已規劃107年度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及勞工健康保護專案檢查,另持續實施監督輔導及分級檢查,並就醫療院所於工時、排班及休假等方面,提供適法之建議,以協助其落實保障勞工基本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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